外置点阵型主动发光标志
(一)技术说明
1、符合国家标准《LED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》(GB/T31446-2015)的技术标准。
2、工艺说明:在标志版面的图形、文字、符号等轮廓上嵌入LED发光管,形成线型发光效果,满足视觉融合效果,达到标志关键信息能有效视认、识别的效果。
3、标志连接结构件依据国家标准GB/T23827《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》相关要求,逆反射材料执行国家标准GB/T18833《道路交通反光膜》。
4、发光标志四周封装采用铝合金型材,转角采用圆弧弯头连接,标志整体厚度≤60mm(不含背板扣件),防水防尘措施等级符合IP55要求。
5、标志版面的LED安装圆孔采用激光数控设备打孔,圆孔直径规则规律无偏差偏位,打孔处反光膜边缘应平滑整齐无毛刺。
6、单粒LED在额定电流时的法向发光强度:红色≥5000mcd,黄色≥3000mcd,白色≥6000mcd;LED半强角θ1/2≥12.5度。
7、光控程序:外接全电源时,能根据周围光照变化,自动开启/关闭标志发光单元。
8、视认距离:夜间动态视认距离≥210米,静态视认距离≥250米。
9、供电系统及配置:
(1)接入电网供电时,输入电压220V,输出电压24V。
(2)采用太阳能供电时,蓄电池满载状态下发光工作时间不小于120小时。
10、根据使用环境条件,防雷、防触漏电保护装置,接线电缆无裸露,制造商标识清晰。
11、标志整体重量≤18KG/㎡,标志设计使用寿命7年。
(二)适用条件:
1、各种尺寸的禁令类、警告类、指示类、指路类等标志;
2、功耗约为5W/平米,≦4M2以下的标志均可采用太阳能供电方式。也可采用外接路灯、监控、信号灯、配电柜等电源。
3、版面中文字字高≧35cm;字母字高≧20cm,若字高小,则容易形成光晕,影响视认。
(三)特点及优势:
标志版面≦4M2以下,无需考虑电源问题。光穿透率强,可设置为闪烁状态,警示效果极佳,特别是黄色灯管,在雾霾、恶劣天气中,具备很强的视认性。